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19-09-09

各部室、各权属企业:

中秋、国庆两节临近,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,现就严明“两节”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廉洁意识

9月1日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中,专门把“党的作风建设松懈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,‘四风’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”作为问责情形。近期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陈辐宽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题为《立足新起点,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“四风”》署名文章,明确提出了作风建设再出发,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,坚持稳中求进,巩固深化拓展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持续发力、再创新绩。这些都充分表明,从中央到省里,加强作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越来越坚定,不断释放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。通过前段时间主题教育活动中检视问题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问题已经出现,对此集团党委连续召开作风建设会和工作通报会,对改进作风、严明纪律提出新的明确要求。中秋国庆将至,全体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提高站位、提升认识、认清形势,切实增强狠抓作风建设责任感、紧迫感,时刻绷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这根弦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强化自我约束

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强化自我约束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实物、购物卡和代金券等;严禁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不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,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、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“一桌餐”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;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利用掌握的资源谋取私利,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。

三、严格监督问责,强化责任担当

集团各部室、各权属公司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、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通知、通报等文件精神,认真领会集团公司作风建设会和工作通报会要求,开展廉政警示教育、自警自省活动,真正做到早提醒、早部署、早检查,让廉洁过节的观念入脑、入心,落实到实际行动上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,坚持以上率下,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,抓好班子,带好队伍,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定、改进作风,让廉洁过节成为常态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省纪委监委将开展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,集团公司纪委也将聚焦“四风”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、重点单位、重点人员,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坚决纠治“四风”。

中秋、国庆期间如发现有任何违反“四风”问题,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:0531-55766269,联系人:禹君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

省监委驻集团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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